托運人以托運貨物價值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項經濟保障活動。參與保價運輸的貨主或旅客,在托運時向承運人聲明其托貨物、包裹、行李的實際價值,并按規定繳納保價費。在足額投保的前提下,一旦發生承運人責任損失,將按實際損失得到足額的賠償。未辦理保價運輸的貨物、包裹、行李因承運人責任造成損失時,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過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規定的賠償限額。 保價運輸是鐵路貫徹《鐵路法》,保護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或旅客權益對等的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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